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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訪客 - 人事主計 | 2013-12-17 | 點閱數: 352
一、研習目的:為讓本縣公教同仁及民眾瞭解生活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,進而產生學習興趣,爰辦理本研習。 二、講師:鄭麗燕 法官(台灣台北地方法院)。 三、講師引言:日常生活中許多糾紛,均肇因於不諳法律所引起,想保障自身權益,歡迎來參加一趟「生活法律」之旅吧! 四、研習對象及報名方式:即日起至 103 年 1 月 6 日 17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。
公告 訪客 - 人事主計 | 2013-12-17 | 點閱數: 298
苗栗縣政府 102 年 12 月 6 日府人給字第 1020249722 號函辦理;檢附原函影本 1 份,來文附件請至苗栗縣政府附件下載區( http://download.miaoli.gov.tw/od_download/下載附件,驗證碼: RJAEY2 )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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