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 107 年 4 月 24 日臺教師(一)字第 1070058585A 號
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比賽係為鼓勵地方特色歌謠傳唱風氣,培養在地音樂
藝術人才,擷取各縣市人、文、地、景、產等文化元素為
內涵,創作地方特色歌謠,以達傳承、發揚、創新,深化
本土文化認同之目標。
三、本案開放報名時間:自公告日起至 107 年 9 月 30 日下午 5 時
止,採網路報名,詳情請見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官方網站
:http://www.arte.gov.tw/。
四、如有報名疑義,請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,潘先生:02-23
11-0574 轉 121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