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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網站管理員 - 教導處 | 2014-06-16 | 點閱數: 305

(一)受理推薦期間:即日起至 103 年 6 月 17 日(星期二)止。
(二)推薦方式:一律採通訊方式。請至國民教育社群網(http://teach.eje.edu.tw/)下載「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推薦表」,填妥資料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後,掛號郵寄至「1591 彰化縣大村鄉學府路 168 號;大葉大學教育專業發展研究所游春華小姐收」,並在信封空白處註明「推薦中央課程與教學○○學習領域/議題輔導諮詢教師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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